假自治,真滅族 ── 原民籲兩黨勿作兇手 立即停止官方版本原住民族自治法
日前立院已就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完成協商,即使在其矮化結構下僅作有限度修正,國民黨團仍粗暴地意圖改回條件對原住民族更不利之原始版本,民進黨團也對此版本的自治權處處遭限縮緘默,使原住民族生存發展和台灣的民主再
真實自治聯盟強調,政院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內容完全悖離自治精神,且自治更不可「由上而下」的讓官員、民代說了算,而應依各族實際需求的不同,各自提出適合的自治法與中央協商,才符合「自決」原則。聯盟也公布民間版《原住
依據中華民國憲法、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以及國際規約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》,政府應尊重民族自決、積極保障原住民族的平等地位和自主發展。然而爲了迫在年底的總統大選,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依馬英九競選承諾「試辦原住民
政院版自治法,徒具名稱的有毒物
原民會等公部門透過行政資源宣傳政院版《原住民族自治法》草案,意圖誤導民眾以為政院版本等於自治的唯一出路,以蠅頭小利包裝其架構完全錯亂的事實,大玩兩面手法,一邊強調自治的重要,一邊抹殺自治的內涵。
政院版本自治法設提案門檻,對人數少、聚落分散的小族如噶瑪蘭、撒奇拉雅不利。其「空間合一」概念等同「空間寄生」,依附於現行縣市轄界,對分佈廣之族群如泰雅族、布農族來說,自治政府沒有轄地,而需受三個以上的縣市政府分
真實自治聯盟抨擊,此版本不僅違反其母法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,位階隸屬原民會、在實權上甚至不如鄉公所,嚴重侵害自治權限,更癱瘓原基法的功能。擬定的程序完全由官方主導,本質上即違反民族自決的程序正義,更以不實宣傳欺騙
愛我不要安排我,讓我自己來決定
太魯閣族早有提出自發擬定的自治法,卻不為執政當局接受。真實自治聯盟要求,立法院應尊重太魯閣族意願,依該族所提版本進行審議、協商、施行。立法院更應擬具自決型自治法,並協助原住民自主擬定各族自治法,協助各族召開自治
聯盟呼籲,當前政府應更積極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、原住民族教育法,並必須振興原住民族部落功能,落實部落法人化,協助原住民將民國以來遭行政體制架空的部落議事機制找回,才是自治的堅實基礎。
聯盟在原住民各界專業人士努力下,共同研擬提出「民間版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」(詳見附件一),由民進黨時期曾提出的自治區法架構加以改良,其特色如下:
一、平等協商 各族量身定制
二、各族自主選擇 最佳自治發展進路
三、同時強化部落 無縫落實原基法
聯盟特別指出,在這個原住民族自治發展的重要時刻,做為反對黨的民進黨,除了要強力監督執政黨,避免傷害原住民族的法案政策過關之外,應該提出自己政黨的政策方案,才是一個負責任的反對黨!民進黨曾經執政,執政時期也曾提出
最後,真實自治聯盟各團體也要為太魯閣族平反伸冤。太魯閣族從正名到推動自治,其付出的努力有目共睹。如今,經其長期籌備、議決完成、真正合乎憲法及原基法精神、在台灣原住民族首度正式表達其原住民族自治意願的《太魯閣族自
太魯閣族自治籌備委員會主委帖喇已在公開場合澄清,在《太魯閣族自治法》不被接納的情勢下,為了挽救日漸流失的土地及文化,需儘速獲得政府承認的地位來推動,他們只能選擇先接受並不完美的官方版,他們無意要其他的原住民族都
我們要譴責執政當局,不尊重太魯閣族的民族意願;我們要譴責馬英九總統,以欺哄的態度踐踏原住民族的尊嚴,為選前趕進度,大開民主倒車!我們也要要求立法院懸崖勒馬,放棄違憲違法的官方原住民族自治法版本,儘速改審唯一合憲